足球一般规则 |
1、 |
所有足球投注之赛果认定皆以本公司所订定之规则为准。 |
2、 |
所有比赛都必须在预定日期或法定时间内进行,否则投注无效。若该场赛事因故取消或中止,则该场球赛视为无效比赛,公司将退回注金(各项连串投注以赔率﹝1﹞计算)。 |
3、 |
如球赛提前举行,则在球赛开打时间后所接受之投注均为无效(走地盘除外)。 |
4、 |
下注时请务必了解各项投注玩法之单场单注之最高、最低投注金额与最高派彩规定。 |
5、 |
所有足球交易皆以法定时间〈上下半场各须满45分钟及含伤停补时〉的比赛结果为准〈未满九十分钟者皆不予计算,过关以“1”计算〉;加时及十二码决胜之比赛,或其后由任何体育纪律委员会重新裁决而更改之赛果均不予计算;足球球头范例-(平手/半球=0-50,半球=平手输一分赢,半球/一球=1+50,一球=1+0,一球/一球半=1-50,一球半=一输两赢,一球半/两球=2+50,两球=两分平手,两球/两球半=2-50,两球半=两分输三分赢,两球半/三球=3+50…以此类推)~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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6、 |
所有足球走地交易皆以法定时间〈九十分钟及含伤停补时〉的比赛结果为准〈因气候、联盟裁定或其他因素导致赛事未满九十分钟者皆不予计算〉;若因其他因素而导致在进球后进行的交易、基准分错误或红卡错误后所进行的交易.本公司将保留将该交易注单视为无效的权力。 |
7、 |
足球走地在指定比赛进行中危险球"未确认"的注单,公司有权视为"入球注销"注单。 |
8、 |
所有对中止/暂停赛事的投注结果,由公司全权决定。 |